签订劳动合同的三大注意事项-劳动者不能不看-.doc
签订劳动合同的三大注意事项 又到跳槽高峰期,不少大学生都落实了自己的工作并打算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关专家表示,现在社会上仍存在一些不平等劳动合同,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能马虎大意,一定事先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看清合同里的有关条例再签。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 有关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用于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与劳务合同存在很大的区别。他表示,有些用人单位会用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所以大家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他指出,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对劳动者的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各种保险、明确最低工资标准等,而劳务合同则仅仅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一种约定形式,一般不受劳动法的制约。 看清是否有明确工作岗位 不少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没注意到是否有明确工作岗位,导致被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岗位。“当时进入公司做的是行政工作,但是工作半年后,公司居然要把我调到市 场部,后来才发现合同上并没有明确自己的工作岗位,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也没注意,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江先生表示,由于他根本就不想做业务,后来只能辞职重新找工作。 有关人士表示,一些用人单位往往故意在劳动合同中避开工作岗位条款,从而随心所欲地变更劳动者的岗位,无限扩大其管理权,这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便可以任意变更合同内容,甚至故意进行刁难,劳动者却无以应对,最后只有无奈辞职。所以,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看清是否已经明确工作岗位,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细看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职场人士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不会仔细看劳动合同的每个条款,大部分人都认为仔细看合同好像是对公司不信任的一种表现,他们表示,签合同时只会初略看一下工资、社会保险等,对于劳动合同上有没有规定离职后不能去同行单位、有没有规定培训违约金、是否禁止兼职等他们均不清楚。 资深人力资源人士表示,只有仔细看清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劳动合同中的附加条款也不能忽略。据了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具备九项法定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它事项。她表示,一些用人单位常常会在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中 附加不合理的双方约定事项,如果劳动者一旦签字认可,日后发生劳动纠纷时容易处于被动地位。 她建议,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大胆地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自己不理解的条款应勇于提问,这样有利于双方的沟通,也能预防将来发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