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智能化设备及安装工程合同-.doc
XXXXXXX 弱电智能化设备及安装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XXXXXX 施工单位XXXXXX 签订日期2014 年月日 设备及安装工程合同 发包方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XXXXX大厦弱电智能化工程系统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合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XXXXXX弱电智能化工程。 1.2、工程地点XXXXXX 。 1.3、承包范围楼宇对讲系统、电视电话系统、通信系统。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包各类材料设备检验、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合格、包维护、包风险、包保险、包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及各种税费等本工程的应有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工期 2.1、总工期乙方服从总包的总体管理和进度计划,保证甲方在交房前开通,系统设备经调试后正常运行。 2.2、竣工日期以双方对本工程验收合格为准。 2.3、除以下原因外,乙方须按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所要求的事项。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并用书面 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甲方要求而增加或变更工程内容达5以上时,双方应当协商顺 延工期事宜。 2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不能交付乙方施工场地的; 3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三小时以上。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5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工期应当进行顺延。 如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乙方无故拖延,不按开工时间进场施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逾期十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本工程总价为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X万元整,主要包含设备线材、人工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安全费合同总造价的1.5、通信工程验收费及不可预测费用等一次性包干。 3.2、本合同自签订后,在乙方设备进场施工前,乙方支付人民币 XXXXX元大写X万元整工程履约保证金给甲方,该履约保证金在乙方设备进场施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无息 3.3、甲方原因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按实际发生计算,本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本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本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价格的,参照本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本合同中没有适用于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市场最低价双方确认的价格计价。 3.4、发生增加工程时,甲方需作书面通知,乙方报价经甲方确认后,乙 方必须在所增加工程量完工后10天内如实、严谨地向甲方报送工程签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视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增加。 3.5、工程增补及变更部分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结算。 3.6、本合同自签订后,倘若工料及运费等价格发生涨落变动或遇税率修改,本合同工程总价款均不予调整。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4.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均由乙方根据图纸、投标报价方案要求负责采购,并送至施工现场。 4.2、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要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向甲方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当年报验的质量检验书等资料证明。 4.3、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需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施工中,如材料价格变动,不再进行调整。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 5.1、本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报价书、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招标文件要求材料标准中所列明的材料、设备规格、品牌等施工技术文件进行施工,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通信系统验收按照XXX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技术规范执行,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5.2、工程质量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及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 顺延。乙方承诺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3、工程竣工后10工作日内,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10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6.1、本工程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在乙方设备进场施工后,甲方即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给乙方。 6.1.2、乙方在通信系统完成后,付至本合同总价款的45 6.1.3、乙方在电视电话系统完成后,付至本合同总价款的60 6.1.4、乙方在楼宇对讲系统完成后,付至本合同总价款的75 6.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 6.1.6、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壹年保修期结束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转账前要求提供正规发票。 6.2、每期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当期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乙方最终提供的发票金额数须等于结算总额。 第七条设计变更及工程结算 7.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7.2、乙方的投标书作为双方确定变更合同价款的依据,因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双方据实调整。 7.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 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并于7 天内结算完毕。 第八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8.1、甲方责任及义务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本工程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报建、报装的相关资料。 2、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协助乙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及时与乙方结算工程款。 8.2、乙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按甲方设计提供的施工图进行现场施工,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交甲方组织审批;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2、指派合格的项目经理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所有施工有关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要求,严格按照甲方审批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工期要求,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材料品牌及施工内容按质、按量完成,做好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 由此所产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6、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环境保护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消防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及时向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7、根据合同约定获得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8、办好竣工验收后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并负责甲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9、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的约定 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的法规、规范及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 9.2、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以及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或消防事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及时向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工程保修 10.1、本工程整体保修期为壹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0.2、保修期内凡属设备质量、安装质量等非建设单位人为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10.3、若甲方在不违反操作的情况下出现的故障或损坏,乙方负责免费 维修。若甲方违反操作规范或因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10.4、在保修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在接到甲方报障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派人修理。若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电话通知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抢修。由于乙方逾期维修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有违反,造成工期延误或乙方损失,甲方负责。 2、甲方应当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若因工程款迟付影响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11.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解除本合同或经催告拒不履行本合同,需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2.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2.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2.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2.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XXXXXX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它 14.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14.2、乙方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乙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14.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金额 附件一备注 1、以上设备清单为必须产品,不一定包含所有设备或配件,乙方应根据现场情况增加,以完善此项目系统。除设备清单中所列产品外,为完成项目验收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设备、器材及服务等相关全部费用包括对于因乙方勘察设计不完备原因,造成所提供的设备性能、规格参数和数量不满足系统实际需求而产生的变更,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系统通过甲方、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甲方盖章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地址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地址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