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工程合同.doc
合 同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排水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施工现场内甲方不提供搭建临时设施的场地,乙方可到周边租用民 房作为仓库和宿舍。 三、水电接口位于红线内总配电房间和总水表处。乙方使用时,安装计 量表,费用乙方承担。配合费由乙方自己与有关工程队商定自负。 四、工程造价根据 年 月 日招投标乙方报价,工程总价为 整。( 元) 五、工程中所用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满足图 纸设计及甲方指定产品要求。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并配合给水、有线、电信、供电、消防、绿化、智能化、煤气等工程队的施工,不得发生打架等事件,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六、一期工程乙方必须于 2009年 5 月 1 日开工,工期为 30日历天(即 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5月30日),乙方不得有任何理由提出延长工期,延误工期按每天1000元罚款;二期工程,甲方安排在2010年上半年实施,工期为30日历天,开工时间甲方另行通知。 七、工程付款1. 工程进度完成一半时支付30,计 元整,工程 全部完工后一周内支付60,计 元整。2. 余款在2010春节前结清。 八、工程保修按国家及建设部规定。工程完工后壹周内,乙方向甲方提 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贰套。 九、乙方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得发生安全事故,如发生事 故,一切责任与赔偿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赔偿。 十、招标文件与报价书和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 ○○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