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书(1).doc
建设工程合同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登封市公路工程处 工程名称登封市东华镇 Y029 奥新桥头至南店公路新建工程 工程地点登封市东华镇 Y029 奥新桥头至南店 二 0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鉴于业主为修建 并接 受了承包人对该项目工程的投标书,现由 为一方和 以 下 简 称 “ 承 包 人 ” 为 中 一 方 于 年 月 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1、 该工程由 至 公里,技术标准 级, 路面。 及其它构造物 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2、 以下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 部分,即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标书附录 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 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 4合同专用条款 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 部分,如果有 ;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规范 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 7图纸 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 8投标的工程量清单; 9投标书附表 辅助资料表 ;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 上述文件将互助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 列次序的先者为准。 4、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5、 由于业主将按本协议书第 6条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 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 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 6、 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保修的 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 人支付合同价款。 7、 变更及隐蔽工程按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共同确认 工程量如实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8、 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后,在投标书附录 中写明的开工期限内开工。 本合同工期为 工期从上 述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开工令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后,在 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发出开工通知书期限内发出。 9、 本合同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有双方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 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 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1 0、本协议书正本 份、副本 正本 份, 副本 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 以 正本为准。 业主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登封市农村公路工程建设 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 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 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 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登封市东华镇 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 “甲方” 与施工单位登封市公路工程处 以下 简称“乙方 “ ,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l 、 严格遵守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 规定。 2、严格执行登封市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 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 除 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 , 不得损害国 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 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 有向其上级有 关主管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l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昨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 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 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 动; 不做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 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 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 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 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 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 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三、乙方义务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 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 或个人支付的任何的费用。 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 乐活动。 4、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 交通工具 和高死板办公用品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 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经乙方单位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 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 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 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 罚。 五、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 负责监督执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 方上级善童纪检监察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 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 验收后止。 七、本合同作为登封市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 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 即生效。 八、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送交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 月 日 登封市农村公路工程建设 安全施工合同 甲方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 乙方登封市公路工程处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国家建设部颁发的 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为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结合农村公路 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经协商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法规及交通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 定。 2、严格执行登封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自 觉按合同办事。 3、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设立安全 警示牌。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3、 甲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 有权责令立即排除,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的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 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落实安全管理, 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 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奖 罚严明。 4、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电安全教育,杜绝随意接电,严格控 制火源;工地及生活区要派专人维修维护,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和消防砂。 5、 特种行业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报甲方 批准后方能作业。 6、 施工现场设立醒目施工标志、 警示标志; 施工人员进入施 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或标志帽。 四、双方约定 1、 发生安全事故,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同 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 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 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 处理。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 工验收后止。 六、本合同作为登封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 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