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doc
水利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1. 合同与项目合同管理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各国的合同法规范的都是债权合同,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财产流转关系的基本依据。因此,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 (2)建筑市场中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咨询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他们相互之间都没有隶属关系,相互之间主要依靠合同来规范和约束。 (3)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4)对于建设工程项目,标的大、履行时间长、协调关系多,合同尤为重要。因此,合同法第270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5)合同是工程监理工作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订立合同是为了证明一方向另一方应提供货物或劳务,它是订立双方责、权、利的证明文件。 (6)项目合同管理是确保订立合同双方(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或供货单位)提供合格的货物或劳务的过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关键是管理好双方的履约行为。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进行。目前我国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完善。主要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主要有 (1)民法通则 它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合同关系也是一种财产(债)关系,因此民法通则对规范合同关系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2)合同法 它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财产流转关系的基本法,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要遵守其基本规定。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会涉及大量的其他合同,如买卖合同等,也要遵守合同法的规定。 (3)招标投标法 它是规范建筑市场竞争的主要法律。招标投标是通过竞争择优确定承包人的主要方式,能够有效地实现建筑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有些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承包人。 (4)建筑法 它是规范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是一种建筑活动,合同的内容也必须遵守建筑法的规定。 (5)其他法律 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涉及的法律,主要有担保法、保险法、劳动法、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等。 (6)合同文本 为了对建设工程合同在订立和履行中有可能涉及的各种问题给出较为公正的解决方法,能够有效减少合同的争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多种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这对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合同的示范文本不属于法律法规,是推荐使用的文件。 3.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建设工程的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发包人、承包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合法当事人,否则,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因主体不合格而导致无效。发包人对需要建设的工程,应经过计划管理部门审批,落实投资计划,并且应当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等资质的企业,且资质等级低的,不能越级承包工程。 (2)形式和程序的严谨性 一般合同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不必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限长,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双方权利、义务应通过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此外由于工程建设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公民工作生活有重大影响,国家对建设工程的投资和程序有严格的管理程序,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 (3)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建设产品是不动产,与地基相连,不能移动,这就决定的了每项工程的合同的标的物都是特殊的,相互间不同并且不可替代。另外,建筑产品的类别庞杂,其外观、结构、使用目的、使用人都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每一个建筑产品都需单独设计和施工,建筑产品单体性生产也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4)合同履行的长期性 建设工程由于结构复杂、体积大、建筑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使得合同履行期限都较长。而且,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一般都需要较长的准备期,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还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合同期限顺延。所有这些情况,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