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精品酒店楼体亮化工程合同.doc
楼体亮化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洪泽县鼎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各自在工程当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亮化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朱坝湖洪泽湖精品酒店 2、工程范围及要求 酒店楼体用护栏管勾勒轮廓外部主楼体亮化;酒店广告牌发光字制作安装 3、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如遇风、雨等恶劣天气影响,工期顺延。 二、工程款造价 金额大写伍万玖仟贰佰壹拾肆元整人民币 59214 元 三、甲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 3、楼体布灯、电源连接等施工中因施工与有关部门产生的问题,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四、乙方义务与权利 1、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期限保修期灯具均保修一年; 2、乙方使用的材料由其自行提供,但应确保材料的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3、乙方在施工中注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五、付款、结算方式 开工前预付伍万伍仟元元,工程竣工亮灯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 六、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均视为违约,其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合同与本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有工程预算清单一份,工程预算伍万玖仟贰佰壹拾肆元整,甲方同意按照捌伍万玖仟贰佰壹拾肆元整支付。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洪泽湖精品酒店楼体亮化工程 合 同 书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