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委托协议书 样本.doc
场地晃浆降水平整工程委托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盐城糖业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盐城石材产业园 工程名称盐城糖业有限公司场地晃浆降水平整工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施工内容盐城糖业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增高后的场地进行晃浆降水平整全部工程。 二、工程地点盐城糖业有限公司项目现场(盐城市大丰港粮食码头后方,东临五级航道,西至临港大道,北至通港路,南至悦达物流地块)。 三、承包方式甲方以固定总价款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委托给乙方。 四、工期要求现场具备条件进场施工开始60个日历天;如遇不可抗为的因素工期给予相应顺延。 四、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质量要求必须将吸砂上来的土方内水份排出,使地面硬度达到重型机械行驶不会有水分溢出,硬度达标后需将整个场地平整至标高2.8米左右。 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力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利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整改。 3、甲方应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尽量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但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工程窝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予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成本增加风险。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按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安全事宜,如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盐城糖业有限公司 乙方盐城石材产业园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2017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