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宝龙集团).doc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一、 业主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郑州 城市广场; 工程地点郑州市 工程规模约25.5万平方米; 总投资/ 咨询业务内容 1、 本工程标底(含抽钢筋)及最低控制线的编制; 2、 投标文件的分析和比对及其它工程造价咨询等; 3、 参与工程招标答疑,并对投标单位的疑问提出解答; 4、 参与业主的评标、定标,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对争议处提供合理的解释; 二、 双方约定的由业主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提供时间 于2006年2月8日前交付以下资料; 1、 本工程的施工结构图纸; 2、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 三、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规定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于2006年3月20日之向业主交付咨询成果报告。 四、 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和收费标准 本工程的咨询费用按中标价的1.2‰(千分之壹点贰)计取。另外增加6000元(陆仟元)预算软件购置费。工程咨询费用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相关发票本工程定标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义务 1、 在履行本协议期限内,帮助业主实现预定工程造价咨询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公正、准确地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2、 在履行协议期内或招标、投标工程开标前,不得泄漏与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只和业主书面授权之人权人允许,不得和业主单位任何人联系,透露咨询业务的任何资料。若工程咨询单位未遵守该项约定,业主将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 业主的义务 1、 业主应当在双方规定的期限内,无偿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范围所需的详实资料,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若业主提交资料延期,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工期顺延。业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负责。 2、 在履行协议期限内,业主授权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能独立作出决定的联系代表,为实现工程造价咨询目标,予以配合,提供依据、证据。 七、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责任 1、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咨询委托协议书的有效期内,向 业主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并留有完整、准确的资料档案,以便查证。 2、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因质量低劣或弄虚作假或未经授权人允许向他人透露任何和咨询业务有关的信息,应向业主进行赔偿,赔偿的方式及金额按双方约定八、 业主的责任 业主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如有违约责任,应赔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济损失,赔偿的方式及金额按双方约定 / 。 九、 争议和仲裁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业 主(签章) 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