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书附工程质量保修书.doc
合同编号 污水治理工程工程合同书 中国沈阳 二〇一一年九月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污水治理工程系统的设计、设备供应和安装调试项目以下简称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编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资金来源甲方自筹 2.工程范围 2.1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负责工程工艺设施详见技术协议及设备、材料清单的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工作并承担费用。 2.2工程范围本污水治理工程的工艺设施、动力系统。工艺管线、动力和控制电缆等供货和施工分界点为原水进口与排水出口。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污水治理工程相关技术资料转给第三方。 2.3报价本合同价款和乙方施工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和施工范围、设备及相关电气系统的制造、采购和安装调试、相关工艺设施的施工。工艺管线、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等报价和施工分界点为污水治理工程界区内。 3.合同工期 3.1设备基础施工工期在双方共同认定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的开工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之日起,乙方完成污水治理工程界区内相关工艺的施工。 3.2安装工期在土建项目施工经三方包括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完成污水治理工程界区内所有工艺设施的制造、采购、安装工作,并完成单机和联机试运行。 月日完工或主体完工,可运行,余下工程于月日前完成。 3.3调试工期在系统具备通水试运行条件天日历天数内,完成污水治理工程的调试和168小时运行验收工作。 3.4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交接点为本除尘脱硫工程界区,为乙方提供施工临时用地等便利条件,并保证该项目各项施工许可的真实有效。 3.5由于非乙方原因出现的停水、停电导致累计停工超过24小时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共同认定后协商顺延工期。 4.质量标准 4.1主要技术依据 4.1.1甲方提供的厂区规划、气象资料和地质勘探资料等基础数据; 4.1.2本污水治理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协议及设备、材料清单。 4.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以及经甲方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设备加工、采购和安装调试,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并协助乙方进行环保验收。 4.3主要工艺设施使用寿命主体设备年;土建设施年。设备运行制度。 4.4工程施工、验收主要依据 4.4.1本污水治理工程所依据的主要规范如下 ; ;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93。 4.4.2、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15日内进行验收。竣工验收时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技术资料一式两份,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和设备清单。 5.质量保证及工程保修 本污水治理工程保修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为准见附件; 本污水治理工程主要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一年内; 乙方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为甲方进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施工范围内项目的维 修。终身为甲方有偿优惠提供相关设备的零、部件。 6.合同价款 6.1合同金额人民币万元元 6.2本合同金额包括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7.付款方式 7.1本合同签订生效,主材料进场后十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 ;根据乙方施工进度甲方再付合同总价的30 ;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付合同总价的30 ;质量保证期满一年后,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合同总价的10 。 7.2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支付,本合同暂缓执行、工期顺延。 7.3乙方负责采购、进入现场的全部设备、材料的所有权,随着甲方付款的相应比例而发生转移。即甲方为本项目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抵减乙方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辅助器具、损耗、措施费及进场费用等后,甲方对拨付款项相应的设备拥有所有权。而其它进场设备、材料的所有权暂归乙方所有,直至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清全款。 7.4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的同时,乙方为甲方出具正规收款收据。在甲方付清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款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出具本合同余下的全额正规工程发票。 8.本合同组成文件 8.1本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技术协议、设备材料清单及施工组织设计; 8.2本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纸、标准图、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8.3双方关于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9.双方责任和义务 9.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相关工程规范和质量标准加工、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按照甲方要求按期调试、试运行,制订操作和维护规程并进行人员培训; 乙方应对甲方操作、维修及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分理论和实践两部分。乙方应免费提供培训用教材资料。培训效果经上述理论和实践培训后,甲方受训人员应达到 正常操作、维护保养及一般故障排除的水平。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如操作员仍不能独立操作则乙方有义务进行再培训,直至甲方人员能独立正确操作使用; 9.2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施工提供现场条件和帮助、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工程款项; 9.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工作范围内的设计和施工质量责任,导致本项目未能达标验收,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9.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竣工后不能及时开车试运行和调试,不作为甲方暂缓支付本合同款项的理由; 9.5甲方在生产工艺条件变更、水量和污染因子变化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同时,对本污水治理工程相关设施、设备的改造方案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对由此发生的故障和事故不承担责任; 9.6甲方应妥善保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掌握的、由乙方提供的技术协议及合同等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同时,甲方不得仿造、建设相似污水治理工艺设施,否则甲方将承担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7乙方进入甲方现场施工需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场清。 9.8乙方配合甲方组织该工程环保验收,甲方负责该工程环保验收通过。 10.合同生效 10.1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订立时间 10.3本合同订立地点 10.4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 违约仲裁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5-5 5 附件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保证 污水治理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 甲乙双方 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 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设施主体工程、 防腐工程及集散控制和双方约定的其 他施工项目,以及电气设备、相关管线的安装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 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都作为保修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 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 279 号第四十条规定年限执行。 未规定年限的工程内容双方约定保修 期为一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 24 小时 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 2-1 1 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漏水等) ,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 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 结构的质量。 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 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