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计委托协议.doc
编号 电 力 工 程 委 托 设 计 协 议 委 托 人 受 托 签订日期年 电力工程委托设计协议 甲方委托人 乙方设计人 郑州博慧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为满足甲方现阶段用电需求,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电力工程设 计委托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的签订依据及设计依据 1.1 签订依据 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1.3 电力主管部门颁行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 1.2 设计依据 1.2.1 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关于电力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 定额等国家、行业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 1.2.2 消防管理部门及甲方上级管理部门现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 1.2.3 乙方现场勘察并经甲方确认的有关资料; 1.2.4 甲方提供的已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通路 组织方案及有关设计需求资料。 第二条 具体委托安排 乙方就甲方委托的工程签订电力勘察设计协议,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关 系等。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要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 资料的时间和可靠性负责。 2、甲方应按协议如期向乙方支付勘测设计费。 3、甲方应主动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勘测设计工作,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 工作条件。 4、甲方保证乙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勘测设计成果的所有权 及使用权均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责任 1、按照设计任务书和本协议内容,根据国家标准和现行规程规定及质 量标准技术规定进行勘测设计工作,并及时提供设计文件。 2、在甲方协助下收集设计所必需的有关资料。 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勘测设计文件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有关 技术标准。 4、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的配合工作。 5、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中不明确的事项进行口头或书面说明。有必 要的,应由设计人亲自前往施工现场进行解答。 6、对设计成果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设 计成果。 7、保证该设计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勘察设计费及付款方式 1、 依据施工方施工合同的工程量,确定本项目的工程本体费用。 2、 收费依据根据2002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3、 计取方法基本设计费85 2、支付办法 (1)施工合同签署后,明确本项目合同额,一次性支付本项目设计费。 (2)甲方应当将应付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由于变更设计计划,提供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须的 有关资料或因工作条件而造成的设计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 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 2、甲方擅自变更、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继续支付勘测设计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完善,由 于乙方设计文件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相应减收设计费用。 2、乙方没有按时向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设计 文件,并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但由于甲方变更设计、修改设计原因除外。 3、乙方的设计文件不符合双方约定或不符合甲方用电要求的,乙方应 当继续完善设计,达到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 第六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 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 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7.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 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的十个日历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7.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 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中止履行三十个日历日或以上 时,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8.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争议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依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 仲裁地点在郑州,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协议签署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郑州博慧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协议代表(签字) 签订协议代表(签字) 日 期2014年12月31日 日 期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