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升降台租赁协议.docx
液压升降台租赁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一台型号为SJY-14M-0.3T的手、电两用移动式液压升降台(以下简称本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费用按日计算,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每日租金为元人民币,租期自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乙方承租使用本设备之前,预先向甲方暂交元押金,待乙方承租结束后,按乙方实际承租天数应交纳的租赁费从押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承租使用本设备之前,双方共同派人对本设备进行现场查验,对现有部位、部件、配套工具等如实记载,双方签字认可,若有损坏、缺失等,属于原有问题; 五、乙方在租赁使用结束后,返还给甲方本设备时,双方共同派人对本设备进行现场查验,若有不属于原有损坏、或缺失问题,由乙方负责修复、补缺,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或由甲方从乙方暂交的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另行交纳; 六、乙方在使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本设备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准敲打、碰撞、超负荷使用,严格按照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原厂使用须知内容操作使用; 七、乙方在使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本设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事故、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乙方交还甲方本设备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人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