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器材租赁合同.doc
演出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庆阳梨园春演艺公司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庆阳市解放西路 负责人 负责人杨振华 电 话 电 话15339467069 因甲方演出需求,租用乙方演出器材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的名称见附表 租赁用途宁县文体广场汇报演出【热土】。 使用时间2014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租赁期限共计 天。使用的场次由甲方自主安排。 第二条租赁设备的运输与操作.等其他费用 1.租赁设备的进退场调试安装.操作由乙方承担. 2.租赁费用 租赁期限共计 天。每天租赁费 合计租赁总费用 。(不包含税率)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使用及规定 1.合同期内,乙方设备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甲方下达合理.合法的演出设备使用任务,乙方应听从指挥调遣,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合同的标准.要求完成当日的演出场次. 2.乙方应根据演出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自负,确保演出正常使用. 3.乙方操作手应遵守甲方的合理规定,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演出终止或者是终断,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应该配合乙方整理演出设备搭建场地,提供设备防雨帐篷.演出电源,演出期间确保电路畅通,不得有停电,缺相。欠压等事故发生,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安全与治安 1.甲方必须确保演出场地周围的安全保卫工作.因打架.斗殴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完全负责.由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 第五条支付方式 演出结束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安全操作 1.乙方在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元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操作人员在合同演出过程中,对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可根据规定拒绝作业。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毁坏与丢失 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对演出设备损坏或丢失(人为因素或被盗除外),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责任。 第八条附加条款 1. 乙方不能执行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及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误工,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因甲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误工.设备损坏,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3. 本着高度负责,长期合作的精神,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器材明细表及节目单进行演出,并保证舞台坚固安全、音响演出效果。 4. 乙方如有器材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 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 6.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14年 月 日 演出设备租赁清单合同附件 名 称 数 量 灯光设备 回光灯8个、P64灯8个、电脑摇头灯4个、LED灯20台、散光灯6台、电脑控台2台、 音响设备 800W主音箱4只、300W返听音响2台、功放4台、调音台2台、有线话筒16个、无线胸麦11个、效果器1个、 幕 布 竖横条4道、大幕1道、 LED大屏 4.5*1045平方米、控制电脑一台、视频处理器一台、 人工费及运费 人员10个人*2天 运费卡车2辆、来回四趟 字 幕 机 2台、控制电脑一台、人员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