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担保、抵押借款合同.doc
借 款 合 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还款。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本合同借款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 (百分之 ),利息每年结算一次。 (三)借款人保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甲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甲方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的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要求甲方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立即偿还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理甲方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的财产用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 (二)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三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