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协议.doc
土地租赁协议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 平米,位于 用以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 年 月 日,结束时间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五年)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 (币种 ),(小写)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 协议签订后一天向乙方提供场地。 3、 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 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5、 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6、 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份,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租赁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 2、 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 3、 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 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的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1、 本协议期限满后。 2、 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它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场地的归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镇政府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十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自签字盖章之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