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相机租赁协议书.doc
单反相机租赁协议书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第1条 租赁物 1、相机价值 尼康D70S机身(D33697) RMB3000元 2、配件价值(打勾为已选配件) □ 原装相机包 x1 □ 原装电池 x1 □ 国产备用电池 x1 □ 金士顿4 G高速卡 x1 □ 品胜读卡器 x1 □ 原装充电器 x1 □ 原装USB线 x1 相机价值 元,配件价值 元 ,总价值 元 3、相机、配件质量状况 质量状况 (乙方验机确认后签字) 第二条 租期和租金 ①租期租用时间由_____ 年 月 日至____年 月___日止,合计________天; ②租金租金 一天,合计 ______元。 第三条 押金和担保 信任押金相机押金 元; 乙方提供本人身份证 原件作压。 备注请妥善保管压金收据作退压金凭据, 第四条 责任和义务 ①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及配件符合说明所写内容。 ②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正确将摄录内容删除,或保存不当将设备放于带有静电电磁场的场所,导致数据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乙方应保证不将甲方所租用之设备用于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的不正当活动。甲方不承担乙方使用甲方设备所带来的相关后果; ④租期期满后,乙方需备齐所有设备归还给甲方,同时甲方把押金和证件全部退还给乙方;如需延期,请尽量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需延期的时间,再找甲方书面继签,到期未归还视为违约,逾期拒不归还者将承担甲方由此而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⑤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乙方务必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如有标贴损坏并且发生硬件损坏,按市场价赔偿;相机如有遗失或损坏至不能使用按照原价赔偿。 第四条 其它 本协议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福州鼓楼区乌山荣域A1117 地址 电话0591-83789883 电话 手机 手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