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劳动协议书.doc
实习生劳动协议书 甲方实习单位) 单位名称 住所地 乙方(实习生)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地址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根据民法通则、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实习岗位 甲方按乙方实习内容及要求,安排在 岗位实习,乙方应按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第三条 实习报酬或实习补助 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每月实习期间的报酬或实习补贴为 。 第四条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4.1、甲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时间,非标准工时岗位的工作时间按岗位要求。 4.2、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保险福利待遇 5.1、乙方在实习中发生人身伤害,根据劳动法应由甲方负责的,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6.1、在实习期间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卫生的实习条件,为乙方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6.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实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6.3、甲方不得安排18周岁以下的学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工作。 6.4、甲方不得安排女实习生在经期从事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6.5、乙方在实习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检举或控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7.1、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 7.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 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8.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8.2、双方均可单方解除本协议,但须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8.3、本协议到期即终止。 第九条 违反本协议的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十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经企业调解委员会或实习学生所在学校进行调解,调解未成按国家法律规定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