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结算协议-部分月结.doc
Ref P-ES 货款结算协议 甲方菁采电子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宏业楼402 负责人曾龙清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按照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同时规范业务结算行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订购 详细产品订购明细及款项明细以每次交易之销售订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双方同意合作过程中所发生货款的______为现款现货,余下的______按_______(时间)结算一次。 注双方合作的第一笔业务发生之日至该月月底,算一个月;次月起以整月计。 2、对帐方式 由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提供上月对账单,乙方每月______日前确认并签回。 双方日常往来的单据(如对帐单、销售订单、出货单等)作为双方帐务往来的重要依据,故均需双方签署确认。 对帐由双方指定部门完成。 甲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______________ 3、付款条件 乙方需于对帐确认后________天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若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付款,甲方将取消此结算协议,以后采取现金结算。 4、结算的最高额度 甲方经综合考评,确定乙方结算周期内的最高款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结算周期内累积应付款项超过最高结算额部分,乙方应当先行支付。 三、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立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_1_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生效1年。再次到期,合同需要重新修订,否则甲方不再享有月结算的优惠。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菁采电子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日期 日期 Page 2 of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