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ppt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1页,事故案例1,第2页,事故案例2,第3页,事故案例32015年8月31日23时18分,山东东营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二胺车间混二硝基苯装置在投料试车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事故造成包括该公司副总经理在内的13人死亡,混二硝基苯装置框架厂房完全损毁,相邻的周边其他建构筑物受到不同程度损坏。经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车间负责人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向地面排放硝化再分离器内含有混二硝基苯的物料,导致起火燃烧,大火炙烤附近的硝化反应釜并引发爆炸。同时企业在项目建设和试车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东营市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第4页,事故案例42015年4月6日18时56分,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发生爆炸着火重大事故,造成6人受伤其中5人被冲击波震碎的玻璃刮伤,另有13名周边群众陆续到医院检查留院观察,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元。,第5页,两个责任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建立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负责制。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必须要安全监督、监察到位。建立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第6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并对未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导致的后果负责。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1.设备设施保障责任;2.资金投入责任;3.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5.安全教育培训;6.安全生产管理责任;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非公司制企业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等行政一把手或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第7页,第8页,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框架,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国家政策),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国家职责),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违法及其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企业责任),,,,,,,,,,一、新安全生产法确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一新安全生产法的亮点,,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系统性要求明确了法的定位、立法目的和基本要求确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格局(机制)增加了高危行业并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求规定了不尽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增加了对非法违法行为处理力度,特别是经济处罚力度确立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其要求明确了各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利,安全生产法中涉及的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它,,,,,,,,,,生产经营活动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主要负责人3.从业人员,监督管理活动1.各级人民政府2.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安监人员4.审查部门及人员5.验收部门及人员,中介组织服务活动1.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机构2.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人员3.设计单位及设计人4.审查部门及人员5.验收部门及人员,其它工会公民社区舆论,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修改后安全生产法共114条,不包括附则为111条,其中71条直接关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占64。,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新增了17条,有9条直接关系生产单位经营及其人员,占53。,第3条新增机制中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新增第19条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岗位负责人职责,新增第22条、第23条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和权利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的要求,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部分,是对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和工人在生产中应负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其内容是,厂长、经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融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职能机构和人员,在自己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法规,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员或者岗位,总经理、厂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生产经理安全经理技术经理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安全部门技术部门,调度部门计划部门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技术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一线工人分包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一章总则,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会安全监督,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委托,提供技术、管理服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The,安全生产条件,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生产经营单位,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不得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制度、SOP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安全投入,检查、消除隐患,报告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建立机制,监督考核落实情况,,予以保证,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专款专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或参与拟订制度、SOP和应急预案,组织或者参与安全培训如实记录,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SOP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作涉及安全的经营决策,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高危行业安全管理人员任免,,,,,听取,不得,告知,主管的安全监督部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矿山、冶金、建筑施工、道路运输,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配备,具备,危险物品、矿山、冶金,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行业,,鼓励,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安全制度和SOP,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派遣劳动者实习生,安全培训,建立档案,如实记录时间、内容、考核结果,实习生,学校协助,,,,,PPE,,PPE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了解、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安全培训,,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由安监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方可上岗,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同时使用,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评价,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贮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金属治炼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负责审查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贮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金属治炼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生产、贮存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金属治炼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安全设备,设计,制造,检测,安装,使用,维修,报废,改造,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维护、保养。(记录、签字),,,并经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涉及人身安全、危险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投入生产和使用,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合格,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危险工艺,危险设备,,,淘汰,国监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淘汰目录,,具体淘汰目录,,,,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公布,不得使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处置废弃,审批接受监督,危险化学品,,,法规、标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措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通报从业人员,,危险物品车间,危险物品商店,危险物品仓库,员工宿舍,,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出口畅通标志明显禁止封堵禁止锁闭,国监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现场管理,落实安全措施,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如实告知,,遵守安全制度和SOP,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监督、教育,按规则佩戴、使用,,安全管理人员,,,立即处理,,经常性检查,不能处理,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案,立即处理,,,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安监部门报告,接到报告部门应依法及时处理,,不及时处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协议,1、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甲方,乙方,,,,,,,,工程名称,2、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3、甲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4、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协调,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经营项目场所设备,不具备安全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发包或者出租,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各自职责,,统一协调、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承包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挽救,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队伍,,建立,,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在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县级以上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体系,,,单位应急预案,所在地政府应急预案,,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急器材、设备、物资,生产规模较小的,,指定,事故,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事故,,按规定进行上报事故情况,和有关地方政府不得瞒报、谎报、迟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有关政府负责人,,按预案要求,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责任事故,,依法予以追究,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87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六章法律责任,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投资人,1、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2.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10万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须资金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经营,,,,,,,,,,,,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2万-10万以下的罚款,责令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追究刑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1.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危险物品、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3.未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工、实习生进行安全培训,或未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6.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组织演练的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违法后果,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生产经营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追究刑事责任,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4.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5.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6.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的。,,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未经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3.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4.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防,,,,,,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拒不执行,,对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至5万以下的罚款,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至50万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追究刑事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至2万以下的罚款,,,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单处或并处10万-20万以下的罚款,并处违法所得2-5倍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逾期未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以下的罚款,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甲,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逾期未改正,,可以处1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乙,生产经营单位。。。,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追究刑事责任,逾期未改正,,构成犯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以下的罚款,,,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主体,处罚后果,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构成犯罪,,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安监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责令限期改正,,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改正,,,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2万以下的罚款,,,对企业处2万-20万以下的罚款,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1.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2.并处上一年收入60-100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追究刑事责任,,处15日以下挽留,责任主体,违法主体,处罚后果,地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构成犯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追究刑事责任,,,,,,地方人民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给予挽留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行政处罚分类,决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负责人逃匿,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由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执行,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执行,企业,责任者,涉及的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它,,,,,,,,,,1.事故发生单位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3.事故发生单位直接负责人4.事故发生单位直接责任人,1.地方人民政府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2.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3.有安监职责的部门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1.中介机构2.中介机构相关人员3.事故调查人员,工会公民技术鉴定单位公安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事故报告和调查,,,,,,,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确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1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法律责任】,1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2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法律责任】,3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责任】,4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法律责任】,5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一、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安全生产条款,,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为【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为【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中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刑事责任1.危害公共安全罪①重大飞行事故罪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③交通肇事罪④重大责任事故罪(违章作业、违章指挥)⑤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劳动安全设施不符要求)⑥危险物品肇事罪⑦工程重大事故罪(建设、设计、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⑧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⑨消防责任事故罪2.渎职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4.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5.环境监管失职罪,,,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五落实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五到位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五、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清单,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在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二)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台账。(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依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成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五、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清单,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四)保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在财务账目中有体现,有年度投入计划和提取、使用情况记录)。(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及相关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并依法持证上岗。(六)依法实施职业危害劳动防护。,,五、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清单,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七)按照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设计、制造(建设)、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八)加强生产经营场所和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九)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十)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和操作岗位应急处理措施,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装备和物质并组织应急演练;或就近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五、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清单,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十一)依法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十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每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十三)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五、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清单,二、工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2.配合行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支持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3.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提出批评和纠正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改进。,,五、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清单,二、工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4.参加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5.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6.监督劳动防护费用的使用,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予以抵制、纠正、举报和控告。7.对本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及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解决建议。,,七、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清单,二、工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8.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要求本单位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9.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五、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清单,三、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以及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指示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计划及规划。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5.组织或者参与拟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五、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清单,三、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监督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确保安全经费足额提取和专款专用。督促落实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9.负责本单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台账和事故档案。10.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五、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清单,三、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二)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依法依规依标准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工艺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3.组织实施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的审查验收工作。4.组织或督促各部门(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技术训练。5.负责贯彻工艺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五、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清单,三、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三)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负责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台账;认真做好工伤职工的抢救、医疗和护理工作。2.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带、防护服、胶鞋、手套等)。3.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职业健康检查;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并将检查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五、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清单,三、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三)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4.负责组织对新入职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和农民工进行公司(厂、矿)级安全教育培训。5.负责或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与考核。6.负责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纳入从业人员晋升、晋级和考核、奖励内容。8.积极参与安全文化建设。,,五、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清单,三、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四)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贯彻、落实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